电涌保护器SP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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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

发布日期:2020-12-08浏览次数:1046标签:电涌保护器SPD
一、应装设独立避雷针OML-SR或架空避雷线 (网),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、放散管等突出屋 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。 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5m×5m 或 6m×4m 。二、排放爆炸危险气体、 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、呼吸阀、 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 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, 当有管帽时应按表 3.2.1 确定 ;当无管帽时, 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 的半球体。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。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 3.2.1 三、排放爆炸危险气体、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、呼吸阀、排风管等,当其排放物达不到 爆炸浓度、长期点火燃烧、 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, 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 风管、安全阀,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,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。四、独立避雷针的杆塔、 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。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、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、支柱,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。五、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 (网)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 管道、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 (图 3.2.1) ,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,但不得小于3m 1、地上部分:当 hx<5Ri 时, hx 被保护物的高度( M)( Ri:冲击接地电阻)Sa1≥0.4(Ri+0.1hx) (3.2.1 -1) 当 hx≥5Ri时,Sa1≥0.1(Ri+hx) (3.2.1 -2) 2、地下部分: Se≥0.4Ri (3.2.1 -3) 式中 Sa1 —空气中距离 (m) ;Se1 —地中距离 (m); Ri—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 (网)支柱处接地装置的 冲击接地电阻 (Ω) ;Hx—被保护物或计算点的高度 (m)。六、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、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(图 3.2.1),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,但不应小于 3m:1.当(h+l/2)<5Ri 时,Sa2≥0.2Ri+0.03(h+l/2) (3.2.1-4) 2.当(h+l/2) ≥5Ri 时Sa2≥0.05Ri+0.06(h+l/2) (3.2.1 -5) 式中 Sa2 — 避雷线 (网)至被保护物的空气中距离 (m); h — 避雷线 (网)的支柱高度 (m) ;l — 避雷线的水平长度 (m)。七、架空避雷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、 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, 应符合下列 表达式的要求,但不应小于 3m: 当( h+l1 )<5Ri 时,Sa2≥1/n〔0.4Ri+0.06(h+l1) 〕 ( 3.2.1-6) 当(h+l1) ≥5Ri时Sa2≥1/n〔0.1Ri+0.12(h+l1) 〕 (3.2.1-7) 式中 l1—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支柱的距离 (m) ;n—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距离最短支柱并有同一距离 l1 的个数。八、独立避雷针OML-SR、 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, 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 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。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,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.